
灵武市人民检察院
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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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根据《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安排,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走访了灵武市梧桐树乡、崇兴镇、马家滩等7个乡镇11所学校周边的18家商店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。

通过检查发现,梧桐树小学附近村宏达商店、广源商店、欣兴综合商店,杨洪桥小学附近鑫瑞源批发部、马家滩小学附近马家滩批发平价超市等11家商店存在销售过期商品问题。针对发现的问题,第一时间拍照固定相关证据,对个别经营者是否定期下架过期食品、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情况等进行询问形成笔录。
在整理汇总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后,向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,建议该局积极履行职责,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,确保未成年学生食品安全。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度重视检察建议,对其中反映食品安全问题,将采取积极措施,严厉打击,保障未成年在校生食品安全。